东卫动态|朱丽丹律师受邀为中建三局重庆公司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实务讲座 东卫重庆律师事务所 2026年3月12日 15:51 重庆 听全文 在小说阅读器中沉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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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0日,时值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北京市东卫(重庆)律师事务所朱丽丹律师受中建三局重庆公司邀请,走进石船安置房二期项目,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实务”专题讲座。朱律师结合12年法律实务经验,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鲜活典型的案例,为企业及员工带来实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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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问入题:

“退一赔三还是退一赔十?”


讲座从一个贴近生活的提问切入:“在超市买到假冒伪劣商品,到底是退一赔三还是退一赔十?”朱律师解释,答案取决于商品类型和经营者行为:退一赔三适用于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的普通商品或服务,赔偿价款三倍,不足500元按500元计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退一赔十针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不以实际损害为前提,赔偿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最低1000元(《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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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维权指南:

谁受保护、找谁索赔、可主张哪些责任



在讲解如何运用《消法》维权时,朱律师逐一剖析了三个关键问题:谁受保护——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商品或服务的消费者,农民购买生产资料也参照执行;找谁索赔——生产者、销售者、服务者均可索赔;可主张哪些责任——人身伤害赔偿、人格权益保护、财产损害救济及惩罚性赔偿。她强调,经营者对影响消费者选择权的重要信息负有主动披露义务,隐瞒可能构成欺诈。


03

以案说法:

四个典型案例揭示维权要点


为了让抽象的法条变得鲜活易懂,朱丽丹律师精心选取了泡水车销售欺诈案、烟花质量缺陷致人损害案、展示机冒充新机销售案、建工企业采购防疫物资案等四个具有代表性的真实案例,揭示了经营者隐瞒重要信息构成欺诈、购买者以外的产品受害人也受消法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受法律严格保护、企业非为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须而购买最终消费品也受消法保护等法律知识要点。

活动现场气氛活跃,本次讲座既分享了实用的维权技巧,也促使企业加深了对经营者合规义务的理解。此次活动有效提升了员工维权意识,为企业完善合规管理提供了有益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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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简介

朱丽丹律师,女,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重庆市律师协会两江新区律工委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东卫(重庆)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曾在中建二局、中建五局从事法务管理六年,办理亿元以上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7件,千万元以上案件金额累计超20亿元,代理及指导团队代理各类诉讼、仲裁案件逾千件。从业十二年,擅长处理建工纠纷、合同争议,提供企业法律顾问服务。

电话/微信:138-8317-3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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