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本所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黎凯及专职律师刘莉容代理的李某某诉重庆市某区政府、某区人社局行政诉讼一案,经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一审及二审、再审,历时三年的坚持,终于迎来最高人民法院的再审判决书。判决书中,最高人民法院采纳了本所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撤销了原行政复议决定及一审、二审判决,支持了我方当事人的诉求。
本案的发生,还要从2021年6月的一起交通事故说起。当事人李某某在重庆某区服装公司工作,平时在公司提供的员工宿舍居住。2021年6月某日,李某某上完夜班后回到宿舍,因第二天属于休息日,考虑到当日夜班持续到晚上9点多,且离家还有几十公里车程,李某某决定于第二天起早回家。次日,李某某驾驶摩托车返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右肱骨骨折,经交警判定为无责。2021年11月,李某某向当地人社区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获当地人社局支持。但服装公司不服,以李某某下班已返回宿舍休息一晚,当日下班过程已完成,第二日属于休息日,李某某返回家中已经超出了“合理的上下班时间”,不应当认定为“上下班途中”发生的工伤为由提起行政复议,某区政府审查后,撤销了原工伤认定决定书。
李某某不服,以某区政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审理后,驳回了李某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某向重庆市高院提起上诉,但二审法院审理后依然维持了一审判决。收到二审判决后,李某某感觉案件希望渺茫,一度准备放弃。本所律师了解案件情况后,组织团队律师对案件事实及证据进行了分析研判,认为存在再审改判可能性。经与李某某多次沟通,李某某最终委托本所代理,并由本所律师于2023年4月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再审期间,代理律师积极与最高人民法院沟通,陈述代理意见,争取诉讼权益,李某某与代理律师的坚持最终取得了圆满的效果。这场历时三年,因工伤认定引发的行政诉讼,终于落下帷幕。
编辑 | 彭莉
审核 | 黎凯